关于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工业互联网技术赛项)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我市工业互联网领域高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互联网行业的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制造业立市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386号)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42号),市人社局决定举办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工业互联网技术赛项)。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为市级二类大赛,由市人社局主办,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宜科(天津)电子有限公司协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对象

凡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学生选手应为毕业学年学生)的中国公民,在津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均可报名参赛。

所有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获得国家行业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项前五名(双人赛项前三名,三人赛项前两名)、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项前三名(双人赛项前两名,三人赛项第一名)的选手,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三、竞赛内容

大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只设实际操作考核。参照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专业技术类为中级)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

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9月22日(星期三)前。

(二)报名方式

按照参赛对象要求,各单位及院校负责选送参赛人员集体报名。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报名要求

本项目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三队。考虑场地规模及人数限制,如报名参赛选手数量超过16队,将在决赛前进行选拔赛,并以选拔赛成绩确定晋级决赛队伍。

参赛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5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张),填写《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报名表》,《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汇总表》。

根据大赛组委会的实施方案,按照裁判员候选资格条件,各参赛单位同一竞赛项目可推荐一名裁判员,填写《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各单位请将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及裁判员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PDF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报名单位及参赛赛项名称。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五、竞赛实施

(一)竞赛形式。本项目由承办单位提出专家委员会、裁判长名单,并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所有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

(二)竞赛时间。拟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竞赛地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六、竞赛奖励

(一)双人赛项前两名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二)竞赛项目前六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其他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全市决赛时,参赛人数须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的,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联系人: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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